清·李淦《燕翼篇》家风家训_名言名句
清·李淦《燕翼篇》。
1.伯仲叔季.乃雁行之次序也。
伯仲叔季,是兄弟间排行的次序。
至于伯父、叔父,要加上“父”字才能加以分别。
现在人只称“家伯”、“家叔”已经错了;甚至还有不称排行就直接称字的,这就无礼到了极点。
即使对堂兄弟间的伯叔,也只能称其排行而不可称其字。
只有对出了五服的族人,才可以在叔上加字。
“学生”这个词,是老师对弟子、尊长对卑幼的www.aizuci.com称谓。
现在我们乡里弟子对老师、卑幼对尊长,也这样自称,难道不是超越本分的狂妄行为吗?这样称呼,那老师和尊长又如何自称呢?假如都互相自称为学生,不是都成了同辈吗?为了礼待父辈,应该自称名或小侄,对老师宜自称门生或称名。
对于一般的尊者,应该自称晚生;对于一般的年长者,应该自称晚弟或小弟,没有自称学生的说法。
现在的人只称一个字,动不动就对人称翁称老,既有谄媚之失,又让我们乡里同辈和晚辈,模糊而没有区别,一概以两个字称呼,又流于粗野。
翁老一类的称谓,用来称时下显贵的人倒还可以,不能用来称呼刚刚认识的朋友。
对于同辈,应该在字上加兄,对于晚辈就可以直接称字。
对于堂侄,就要加上他们的排行。
对于女婿和外甥,就直接称女婿外甥。
这样,尊卑上下的称谓秩序井然。
对儿女亲家,我乡一律称为眷弟、亲翁,这就使姻亲与一般乡邻没有区别。
且如外县的儿女亲家,都用姻弟为正确称谓,互相称为老姻翁或老亲家。
对其父辈就称太亲家或太姻翁,对其儿辈则称为亲翁,不像我乡混同称谓没有分别。
世风不古,导致了千古礼治之邦的人伦称谓的日趋混乱和简化。
作者所做的正是为了规正人伦称谓,其实是一项整肃民俗文化的工程。
斗转星移,时过境迁,作者当年精心纠正的一些称谓在今天也已经过时和淡远了,这虽没有给人们带来多大困难,但本民族民俗文化缺乏应有的尊重和保护,也终究是一件憾事。
2.国法稽之古制所定,斩衰三年,齐衰一年。
国法是依据古制来决定的,斩衰要穿三年,齐衰要穿一年,即使是九月、五月,丧服也不能离身。
所以一切不合法的事,就无从做出。
后世在斩衰服上加上缝边,已经错了。
古人麻衣虽然脱下,白布还是不敢换掉,一切吉庆的事都不能参加。
现在人在服丧期间凡是吉庆的事都要参加,甚至还穿上彩色的丝绸衣服。
还有人丢下父母的灵柩而去求官,丢下父母的丧事而去为人做媒,还有喝喜酒及看戏剧演出的。
三年服丧,不过徒有其名了。
至于大功和小功等丧服,有的人干脆不穿了。
唉,这是什么法度,还讲什么礼仪呀?我实在弄不懂。
北方人在孝帽之上,还要加上白布裹头,即使会客也不摘下。
父母三年的丧期服满,就不能再穿丧服了,但父母的棺材还未下葬,就不能脱下丧服。
现在的人虽然父母的棺材还没有下葬,但三年丧期已满,就已经脱下了丧服,到下葬时又重新穿上斩衰,有这样的礼仪吗?正妻的儿子及诸多儿子为庶母服丧,国制规定要穿一年齐衰并配以用杖的丧仪,去替父亲尊敬她,表示哀悼之情。
现在人却穿丧不满期,或满期却不用杖,难道合于礼仪吗?
丧仪顺时而变且日趋简化,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。
作者力图恢复古制,不过是一种逆时而动的可贵的努力。
今天再读这段文字,只能把它当成一则认识古代丧仪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了。
3.唐祭者.谓合众亲友,之奠分而大举祭也。
唐祭的仪式,是把众多亲友祭奠的份额集中起来进行的大型祭祀活动。
我乡参与祭祀的人,大多一拜而去,未免太简单。
郡中的三献礼仪,都是让亲友分班进献祭品,依次鱼贯而上,或许能够体现祭奠的氛围。
另外,读祝文要请专门的礼生,高声朗读,一句一停顿,让人们都能听懂。
不像我乡用少年子弟读祝文,声音模糊在喉咙里,让人们听不清楚。
祭祀聚会开宴,也是在礼仪上应该做的。
例如:郡中都让亲友自己开会讨论,明确日期,轮流操办,张榜公布。
诸如留客送宾,兼办堂中各种事务,不要祭主费心,席位也不会过多虚设。
我乡只选两三个卑幼的人专门送客,至亲和至交来到,漠然无人问理。
附近都是坐在堂中的客人,大家似乎都是前来吃饭喝酒的,导致正人君子以上门入席为耻。
白白浪费了办丧人家的钱财,又有什么用处呢?至于宗族中人全部集中来到,也绝对没有去做回拜和帮忙料理的事务,却深深地坐在内室,只管大吃大喝,也让人感到他们十分无趣;还有当场纵谈嬉笑的,就更是大错了。
至于丧事的丰俭程度,要衡量家中财力,不可不够,也不能太过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