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洁奉公,养浩然气《家训》岳飞
廉洁奉公,养浩然气;严以律子,厚以待人;令出如山,赏罚分明;不纵女色,事母至孝;武艺绝伦,勇冠三军;身先士卒,行若明镜。
【译文】
廉洁不贪,忠诚履行公职,一心为公,培养正大刚直的气势;对子女要求严格,待别人则很宽厚;命令一经公布,必须坚决执行,像山一样不可动摇,该赏的赏,该罚的罚;不放纵自己,贪恋美色,侍奉父母极尽孝道;武艺高强,没有人可以相比,勇敢是全军第一;作战时将领亲自带头,冲在士兵前面,行为像明镜那样透明。
【小传】
岳飞(1103-1142年),字鹏举,宋相州汤阴县(今河南安阳汤阴县)人,南宋著名的军事家、战略家、著名抗金英雄。他在北宋末年投军,从1128年遇宗泽起到1141年为止的十余年间,率领岳家军同金军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,所向披靡,“位至将相”。1140年,完颜兀术毁盟攻宋,岳飞挥师北伐,先后收复郑州、洛阳等地,又于郾城爱组词、颍昌大败金军,进军朱仙镇。宋高宗、秦桧却一意求和,以十二道金牌下令退兵,岳飞在孤立无援之下被迫班师。在宋金议和过程中,岳飞遭受秦桧、张俊等人的诬陷,被捕入狱。1142年岳飞以“莫须有”的“谋反”罪名,与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被杀害。宋孝宗时岳飞冤案被平反,追谥武穆,后又追谥忠武,封鄂王。岳飞的不朽词作《满江红·怒发冲冠》,是丁.古传诵的爱同名篇,另有《岳忠武王文集》传世。
岳飞在教育自己的儿子时,特别严格要求。岳飞经常告诫儿子的是:受罪重于士卒,作战先于士卒,受功后于士卒。岳飞的长子岳云12岁时即跟着岳飞参军作战,一次岳云骑马下坡,没注意地形,人马都栽进了沟里。岳飞喝令按军法鞭打岳云,众将为其求情,岳飞不允,还是将岳云责打一百鞭子。收复襄汉之役,岳云论战功数第一,但岳飞不予上报。过了一年才按朝廷规定,任命为武翼郎。平杨幺,岳云义立大功,岳飞仍不上报。都督张俊听说后说:“飞廉则廉矣,然也太不公平矣!”于是张俊替岳飞向朝廷报奏岳云之功绩,岳飞却还是极力替岳云推辞。
有一次朝廷下特旨,将岳云连提三级,岳飞说:“士卒们冒着矢石,斩将陷阵,立奇功,才提一级,我的儿子岳云没有什么功劳,受这样高的升迁,不同士卒平等待遇,将何以服众?况且这也不足以向大众表明‘大公至正’之道。”所以多次辞请不受。
朝廷褒奖了岳飞的这种精神,接受了他的辞请。
正冈为岳飞的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,所以,岳家军才有强大的战斗力,岳飞的后人也多有杰出之士。